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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商务厅关于细化充实《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》的通知
2007-10-29 15:46  文章来源:河北商务局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
河北省商务厅关于细化充实《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》的通知


各设区市商务局:

  为深入、扎实地开展全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,确保年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实现整治目标,省商务厅进一步对《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》进行了细化,对整治措施、工作要求与保障进行了充实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健全组织机构。省商务厅成立全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厅党组副书记、副厅长仲继安同志任组长,省整规办、厅办公室、综合处、市场运行处、市场体系建设处、商业改革发展处、法规处、监察室、省屠管办的主要负责同志及各设区市商务局的主管领导为成员。下设办公室,设在省屠管办,负责处理相关日常事务,省屠管办主任唐金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(见附件1)。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商务主管部门也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,指定办事机构。

  二、细化任务目标,突出工作重点。全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:2007年12月底前,全省县级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%,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%以上。各设区市商务局在专项整治中承担以下任务目标:1、本辖区内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实现100%,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%以上;2、2007年10月31日前,争取本市及所辖县(市)政府100%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,落实编制、人员、经费;3、2007年11月15日前,本市及所辖各县(市、区)100%完成生猪定点屠宰厂分级与换证换牌换章工作;4、专项整治期间,市、县商务主管部门实现私屠滥宰、定点屠宰企业违法违规查处率100%;5、实现100%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与市、县商务主管部门签订猪肉质量安全责任书,并向社会公开承诺生产加工“放心肉”;6、督导本辖区内100%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完善各类基本管理制度及台帐管理制度、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,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;7、本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100%做到无检疫合格证、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不进厂屠宰,屠宰技术人员、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率100%,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%,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%。围绕上述目标,要狠抓重点区域、重点部位、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,在特殊时期采取特殊措施,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、畜禽产品和质量安全事故。

  三、完善实施方案,细化工作措施。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的专项整治方案必须包括总体目标、组织建设目标、监督责任目标和企业责任目标,必须明确当地政府、主管部门与定点屠宰企业的职责,必须有过硬的、可操作的工作措施,必须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,责任到人,必须将工作日程安排到每个月、每一天,实行“挂图作战”。要参照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目标完成进度表》(见附件2),结合本地实际,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,确保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落到实处。

  四、明确职责分工,加大责任追究。省商务厅将与11个设区市商务局签订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。各设区市商务局也要与各县(市、区)商务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。这次专项整治要作为“一把手工程”,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,定期督导。市商务局所有领导必须分片包县;县(市、区)商务主管部门所有领导必须分片包乡、包重点村、包重点屠宰企业;屠宰管理与执法人员必须分片包干,全天侯监督定点屠宰企业、监控私屠滥宰易发的村、户。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,明确对完不成工作目标和分片包干任务人员的具体惩罚措施。凡是在专项整治中出现疏漏或问题,以及到年底完不成任务指标的,不论任何理由,都要严肃追究当事人、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。

  五、加强督导检查,及时反馈信息。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,按照专项整治目标和时间要求,逐项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,要统一组织对本辖区定点屠宰厂的肉品检验。各设区市商务局要在10—11月间组织各县(市、区)间的联查、互查。省商务厅将在12月份组织各市之间的联查、互查,并将不定期对各市、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。各设区市商务局务必按要求的内容和时限,及时、准确、全面地上报专项整治工作信息,指定专门的联络员或信息员负责。上报信息情况将作为专项整治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。凡不能按时按要求上报情况的,视为该市未开展相应的工作。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。省商务厅(屠管办)的联络员为张立辰、周中晓和任廷。

  请各设区市商务局将专项整治领导机构、办事机构的领导和成员名单,联络员姓名、办公电话、手机、传真、电子邮箱,公开的举报电话,本市的专项整治方案及工作安排进度表,本市的分工包片安排情况,务于9月28日前上报省商务厅(屠管办)。

联系人:张立辰 电话:0311-87909691 手机:13722856041
周中晓 电话:0311-87909691 手机:13333211500
任 廷 电话:0311-87909751 手机:13730102935
省屠管办传真:0311-87909750
Email:hbtzgl@163.com
特此通知

   附件:1.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
      2.《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目标完成进度表》及样表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七年九月二十五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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